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,法学院开展“新消费,我主张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,号召全体师生提高维权意识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,做知法、懂法、学法、用法的好公民。
3月15日中午,“新消费,我主张”主题签名活动首先在翠华西校区展开,广大师生积极踊跃签名。法律维权协会成员还在现场发放宣传单并讲解消费常识,倡导广大师生“拒绝强制交易”、“拒绝欺诈消费”、“拒绝霸王条款”、“拒绝不公平交易”,提高大家的维权意识。
下午,法学院法律维权协会成员走出校园,到秋林商场及周边店铺开展义务宣传活动,通过分发宣传单页、签名合影等形式,向群众讲解与3.15有关的政策法规常识,普及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,以及遭遇权益侵害时的投诉渠道,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,提倡大家明明白白消费,健健康康生活。同时,法律维权协会成员还倡导商家诚信经营用,守法经营,促进全社会形成一种绿色透明的消费环境。
接下来,法学院将利用法律栏目剧晚会的形式,派宣传小分队进周边社区及村落开展进一步普法宣传。